雇主片面减薪 劳工离职还可要资遣费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4-14 16:20:42  评论(/)

前台北市劳动局长、律师陈业鑫今天表示,如果雇主片面减薪,劳工可主张劳基法第14条,选择不经预告终止契约,并请求雇主发给资遣费。

陈业鑫在脸书上表示,根据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105年劳上易字第19号民事判决,当中显示劳工经雇主片面减薪后,未向其表示终止契约并请求给付资遣费,在长期领取扣减后薪资,自足以间接推知劳工已默示同意领取扣减后薪资,与单纯沉默有别。

陈业鑫说,也就是说如果雇主没有经过劳工同意就片面减薪,员工可以在30天内主张劳基法第14条第1项,向雇主提起离职并请求资遣费。

不过陈业鑫指出,如果劳工不行使前述权利,而是默默收下被减薪后的薪水,完全没有异议,法院就会认为此时员工已经认同减薪后的劳动契约,不能事后反悔要求老板补发减薪前薪水的差额。

tags:减薪   雇主   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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