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抽查9大网络平台 2成化妆品标示不合格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4-15 08:23:36  评论(/)

各大业者正如火如荼举办母亲节、化妆品购物节,抢攻上半年最大档期,而网购平台也不例外,不少消费者因为网购价格较优惠,购买化妆品的比例越来越高。食药署抽查9大网络平台化妆品,发现不合格率高达2成。

确保网络贩售化妆品的卫生安全,食药署自去(105)年启动电子网络化妆品安全监控计划。抽查PChome、momo、GoHappy、东森购物网...等9大网络平台贩售的洗面乳、乳液、防晒剂及指甲油共160件商品,分别进行产品标示及品质检测,标示部分有32件标示不符合规定、2成不合格,不合格商品包括16件指甲油、7件乳液、5件洗面乳、4防晒剂,其中不乏欧美、日韩知名品牌。

食药署表示,标示检查主要违规样态为标示不全、标示成分有误、无中文标签;另品质检测依不同产品类别,如洗面乳检测微生物、乳液与防晒剂鉴别产品添加成分及指甲油检测是否含禁用溶媒等,检测结果品质皆未违反规定。

不过,GoHappy快乐购物网所贩售的法国贝德玛防晒身体乳验出标示外成分,而东森购物网所贩售的Dr.WU美白精华则是未验出美白成分,2件商品皆属标示不合规定。依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及化妆品标签仿单包装之标示规定,化妆品标签、仿单或包装,须刊载厂名、地址、品名、许可证或核准字号、成分、用途、用法、重量或容量、批号或出厂日期、保存方法以及保存期限等,违者处10万元以下罚款。

食药署呼吁,业者应遵守相关规定,切勿贩售违规产品,提醒消费者,网络选购化妆品时,仍要认清产品标示,依照产品说明书正确使用,避免购买来路不明、标示不清或夸大不实产品,以维护自身权益。

tags:成化   抽查   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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