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合法吗? 法律对待高利贷的态度是什么
于欢辱母杀人案的根源是由高利贷引起的,以及最近的女大学生*贷5000元滚成26万元,*照被发给父亲。高利贷问题应该受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重视。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高利贷吧!
高利贷超出法律规定的利率部分不受保护,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是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偿还的。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房贷都是利息很高的。
《民法通则》规定,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就属于高利贷。假设银行个人贷款利率是6个月至一年期为6.12%,1-3年期年利率为6.30%。即:凡月利率高于1.5%的均界定为高利贷。
凡月利率高于1.5%的均界定为高利贷。高利贷作为一种残酷剥夺借贷者私人财产的手段,在中国的旧社会尤为盛行,最为常见的是所谓"驴打滚"利滚利,即以一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转为本,本利翻转,越滚越大,这是最厉害的复利计算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