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门前化个妆可能是现代女*爱做的事情,但这位不是爱化妆,而是爱花钱,竟然胆大到挪用公款200余万元。只为过足看到各种口红瘾,自己几乎不用。
温州龙湾某公司的出纳小雯,在4年间共挪用公款200余万元网购口红、香水等物品,买后几乎不用,只在朋友圈里“晒”。直到今年3月31日她发现无法足额归还公款后,向警方投案自首,目前已被刑拘。心理学家称她的行为属于“强迫*购物行为”。
口红对女生的重要*,可以参考游戏对男生来说的重要*。不过,再喜欢一类物品,也要谨遵着“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职业道德不是?拿自己正规的劳动收入来购物,自然谁都说不着。
但新闻中的这位女士,还不像普通姑娘那样,买口红用于化妆。而是放到朋友圈里去“晒”,还盗用公司公款去买口红晒,这种心理……也是有种微妙的震撼感。
如果说化妆是为了好看,那“晒口红”可能是为了在别人眼里活得好看吧。
这位叫“鞋厂”的网友说:
傻瓜,要是为了晒朋友圈,去义乌市场批发就是了,1-2块钱一根……2万块钱买一堆……
比起这位犯法女士的下场,网友们的重点更在于那些口红的下场:
请问她缺闺蜜或者可以微博抽奖吗?
好奇这些口红会何去何从。
ID为“毛毛是个搞不懂”的微博网友建议:
转卖啊亲,四年时间好多*号说不定已成限量版,还可以赚一笔
就问一句 这些口红会被拍卖吗 车子什么的会被拍卖 口红呢?
还有网友弱弱的问:
可以问一下吗……图三中间那个银*头的口红是什么牌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