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估”审查程序被企业界所诟病,认为效率太差、拖垮台湾。环保署长李应元今天(17日)表示,环保署预计于4月底提出“环评法修正草案”,逐步让环评审查回归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避免叠床架屋,提升环评审查效率。
台湾环评程序多年来一直遭企业界批评效率太差,近期更传出台积电、义联钢铁因不满环评受阻而拟赴美设厂。行政院长林全上任时就点名环评制度一定要改革,当时他表示,“如果一个投资计划的环评搞很久,那企业就不敢来了”,要求环评要“明确、有效率”。
环保署长李应元17日表示,环保署预计于4月底提出“环评法修正草案”,除了环评法母法之外,还将至少同步修正7项子法、施行细则等法规。其中,最重要的修正项目之一就是加强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权责,逐步让环评制度回归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以减少重复的审查项目,提升环评效率。李应元:‘(原音) 我们希望加重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在环评方面的权力,也是责任,譬如说一般的工业就是经济部的权责,部会之间互相尊重、分工,又互相合作,环保署的部分就集中在环境、环保、空气污染物的排放、水的排放,譬如说废弃物等比较属于环境的部分。’
环保署副署长詹顺贵指出,为避免环评叠床架屋,将盘点各单位现在已经有相同审查功能的项目,未来就不用再经环评审查,他举例,像是都市计划区内的高楼建筑、都市更新、博物馆、展览馆等建设,只要透过都市计划审查、申请使用执照审查通过即可,不用再走环评程序。詹顺贵:‘(原音)譬如说在信义计划区里头要盖一个高楼,像这样的案子对环境的影响比较小,还有其他的审议机制可以把关,这部分我们把它剔除、成为免环评的项目,但是在国家风景区、国家森林游乐区、国家公园范围内要盖旅馆的话,我们把本来要环评的权责收回到中央来。’
另外,针对环评陈年旧案也将设退场机制,詹顺贵说,环保署将修正环评法16条之1,未来环评通过5年,若没有开发就要做环境差异分析,如果超过10年没开发,就可能遭废止环评许可或于期限届满而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