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法院积极应对执行案件激增态势,严把保全查控环节,重点突破大要案件,集中发力专项行动,强化失信惩戒措施,努力提高执行兑现率。2016年执行工作质效位居同类考核区前列,荣获2016年度“审判执行工作先进法院”、“执行专项工作先进法院”等多项表彰。全年共计执结案件5357件,执行到位标的7.96亿元,执行兑现率同比上升13.4个百分点。
一是严把保全查控环节。坚持保全工作集约化运作,专设民事财产保全中心,调配“1名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法警”集约办理保全事务。诉前保全坚持以当天申请、当天裁定、当天保全为原则,以72小时之内保全到位为目标。2016年以来,民事财产保全中心共办理保全案件581件,保全金额达7.5亿元,90%以上的案件在72小时之内保全到位。同时,严把查控环节,将执行局查控组6名干警细化为3个小组实施分层查控,1个小组对新收案件提起网络执行查控,发现有财产的根据单双号原则有序分流至其他2个小组具体实施冻结、扣划财产。2016年以来,查控组共查控案件2255件,冻结、扣划金额达8000多万元。
二是重点突破大要案件。全面摸清案件底数,结合工作实际将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案件统一纳入大要案范围,列入年度执行重点工作。构建“执行局长主抓,办案组长督导、执行小组实施”的大要案办理机制,实现车辆、物资和信息共享机制,安排具有十年以上执行经验的精干力量优先办理。建立大要案联动办理机制,对涉案标的额较大的跨省执行案件,主动汇报争取上级法院支持,加强与当地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每月定期清理大要案台账明细,召开专项会议研判督促案件进度。2016年以来,共执结大要案101件,执行到位标的达5.74亿余元,占执行到位总额的72%。
三是集中发力专项行动。注重以专项行动作为重要突破口,定期排查甄别案件,集中策划开展迅雷行动、涉民生案件、打击“拒执行为”等大型专项执行行动,各专项行动在全区群众中均享有较高赞誉。建立“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联动机制,执行干警24小时值班待命,与公安机关实现专人对接,共同形成打击合力。其中打击“拒执行为”专项行动获区领导高度肯定,被确定为涪陵区五大民生工程的组成部分。2016年以来,在各专项行动中共移送公安机关查找被执行人1299人,区公安局协助找到下落不明被执行人513人,388件案件得以执行完毕或和解,执行到位金额3100余万元。
四是强化失信惩戒措施。深化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制度,同时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两类平台,通过“公交车移动电视+本地论坛+官方微信+报刊+电视台”全方位立体式公开曝光,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等各类强制措施。广泛运用“限高令”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建设工程包工头、涉民生类案件被执行人,符合条件的一律适用“限高令”。 2016年以来,曝光失信被执行人847人次, 限制高消费1867人次,司法拘留225人次,对20名*质恶劣、符合立案侦查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依法判处3件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