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程某等10名农民工拿到了拖欠长达三年的部分工资款共计36547元,大伙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直说“感谢人民法院”。
程某等10名农民工于2013年1月到璧山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工地上做工,工种为安装管道。2014年开始,该公司出现经营困难,不能发放工资。这些农民工多次找到该公司负责人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公司承诺会尽快支付到位,但之后一直没有兑现承诺。程某等10名农民工无奈诉至法院讨要工资。2014年9月4日,法院对该案组织调解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被告承诺按期足额付清劳动报酬。但璧山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没有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4年9月11日,程某等10名农民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迅速通过各种执行措施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但被执行人璧山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案件出现转机源于申请执行人重庆某物资有限公司提供了一条宝贵的财产线索,璧山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院有多起执行案件,其中申请执行人重庆某物资有限公司在得知本案被执行人璧山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应收款时多次和被执行人协商将钱打入法院账户,并且第一时间通知承办法官下达提取执行裁定书,此次顺利执行到被执行人璧山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案款143153元。执行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开会讨论出分配方案,程某等10名农民工拿到了劳动报酬共计36547元。
璧山法院本着竭力强化执行工作,打造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的理念,坚持兑现法律白条、维护司法公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璧山法院开启绿*通道,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集中执行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极大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