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议员郑松泰在立法会会议期间,倒插建制派议员座位上的国旗和区旗,被控侮辱国旗和区旗罪,案件下午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郑松泰未有律师代表,在庭上申请无须答辩,表示明白控罪,并提出将案件押后,咨询法律意见和聘请律师。裁判官同意将案件押后至五月十六日下午再提堂,准以一千元现金保释。裁判官在庭上向郑松泰解释,一旦进行审讯,法庭会裁定控方所指倒插国旗和区旗的行为,是否达至“侮辱”程度。
控罪指,郑松泰在去年十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厅内,公开及故意以玷污方式侮辱国旗及区旗,违反国旗及国徽条例第七条,被控一项侮辱国旗罪和一项侮辱区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