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具体指定遗嘱继承人,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法律法规网 作者:郭楠楠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4-18 17:21:01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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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那些人是合法的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因为没有指定继承人,所有不知道究竟该由谁来继承遗产。我国法律对此有相关规定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案例】

姥爷去世了,生前没有立遗嘱,现在家里人想处理一下他的遗产,请问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深圳律师解答】

一、没有立遗嘱那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遗产,法定继承的遗产继承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继承顺序在法定继承中,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有两种情况:

1、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已全部死亡;

2、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了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

这两种情况,不论发生哪一种,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继承顺序:

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在分配原则方法上,应当坚持平均分配为主。

按继承法规定,应当注意几种特殊情况下的不等额分配。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应当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人,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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