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黄仁郁被控2年前持枪在云林虎尾抢银行得手664万元,慌乱间掉落20万元,逃亡11天后投案,仅交出7600元,其余脏款下落不明。最高法院今天判他13年徒刑定谳。
判决书指出,黄男因债台高筑,在逼债紧迫下,104年4月间持枪行抢某家银行的虎尾分行,抢得新台币664万元,逃跑时掉了20万元,然后逃逸。
事发11天后,黄男自行投案,除交出7600元扣案外,其余脏款下落不明,另带同警方起获枪支;黄男坚称其余的钱遗落山区,不知何处。
一审判黄男9年徒刑,经上诉,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审酌其余脏款643万2400元下落不明,黄男空言不慎遗失等语,难予采信,不过,也考量脏款于荒山野地逃亡期间遗失,并非绝不可能,且黄男勇于认错的正面态度,表明愿竭尽所能赔偿损害。
台南高分院判黄男13年徒刑,未扣案643万2400元没收。经上诉,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