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妈妈嘴咖啡店长谢依涵涉及八里双尸命案,最高法院今天维持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判决,判谢依涵无期徒刑,让她免死定谳。
以下是全案大事记:
--民国102年2、3月,富商陈进福与妻子张翠萍先后被人发现陈尸在新北市八里淡水河畔。
--3月6日,士林地检署声押涉案的妈妈嘴咖啡店老板吕炳宏、朋友欧石城、钟典峰与女店长谢依涵。
--3月7日,士林地院裁定谢依涵羁押禁见,吕炳宏及欧石城、钟典峰分别以新台币3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出境。
--3月28日,检方解除对妈妈嘴咖啡店的封锁。
--4月12日,士林地检署侦查终结,依强盗杀人、欺诈、窃盗、伤害、伪造文书等罪嫌起诉谢依涵;吕炳宏、欧石城、钟典峰3人罪嫌不足,获不起诉。
--4月15日,全案移审士林地院,谢依涵庭讯落泪否认强盗杀人,还自爆陈进福想留她过夜遭拒。法官裁定继续羁押。
--8月27日,谢依涵在庭讯自爆曾遭陈进福*侵才痛下杀手;检方对她求处死刑,全案辩论终结。
--10月29日,士林地方法院依强盗杀人等罪,判处谢依涵死刑。
--103年9月5日,台湾高等法院判谢依涵死刑。
--104年2月12日,最高法院撤销台湾高等法院判决,发回高院更审。
--104年5月29日,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判谢依涵死刑。
--104年11月27日,最高法院撤销高院更一审判决,发回高院更审。
--106年1月11日,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谢依涵无期徒刑。谢依涵首次获判免死。
--4月19日,最高法院维持高院更二审判决,驳回上诉,判谢依涵无期徒刑,免死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