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吸金 育富负责人判24年定谳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4-20 12:01:53  评论(/)

育富投资公司张姓负责人,涉嫌以办理询价圈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理由,违法吸金超过新台币10亿元;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依欺诈取财罪,判处张男有期徒刑24年,全案定谳。

对此,张男表示将声请再审,而在这24年的刑期中,其中4年可易科罚金。

这起案件发生在民国104年3月间,当时检调单位获报,张男与妻子自102年起,涉嫌在南台湾地区以自制文宣、召开说明会等方式,向民众介绍询价圈购多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以每档股票获利47%至72%不等诱因,吸引民众投资。

然而,检调调查发现,育富投资只是空壳公司,张男等人虽然担任负责人、执行长等职务,却是“校长兼撞钟”,涉嫌违法吸金,因此将其起诉。

一审新北地方法院依180多个欺诈取财罪,判张男有期徒刑22年,在这其中,有4年刑期可易科罚金。

案经上诉,高院今天做出宣判,法官认定的犯罪所得金额较一审高,包括询价圈购部分,张男的犯罪所得为7亿3000多万元,另外投资土地诈财部分,犯罪所得3亿1000多万元,因此加重刑期,改判张男有期徒刑24年,其中4年刑期可易科罚金。

张男今天到庭听判,对于判决结果,他说自己的状况属于银行法范畴,但法官在法条上引用错误,因此会声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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