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口中的台湾 正逐渐实现...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4-20 13:37:01  评论(/)

最高法院19日判谢依涵无期徒刑定谳,免死理由竟是因她无负评、信教后有教化可能;同日,另一起案件也因凶手抄佛经忏悔免死,不禁令人感叹,台湾社会究竟怎么了?杀人毋须偿命变得稀松平常,信耶稣、抄佛经这些判生理由未免太荒诞。

事实上,近年杀人免死的判决层出不穷,譬如八里双尸案、嘉义马夫杀老板案;近日的台大宅王杀女友案;前几年的花莲弑母鸳鸯案等,上述案件的轻判理由都让外界哗然,网友痛批根本是“恐龙法官”。

八里双尸命案的凶手谢依涵,因无负评、可教化、再犯风险率低等原因逃过一死,但法界和网友都质疑,究竟可教化的标准何在?明明这起命案是预谋杀人案,案发前,她故意跟张翠萍上同一间瑜珈教室,打探张的保险箱钥匙;在下药狠杀陈进福夫妇后,还戴假发画老妆盗领存款;案情曝光后,更做伪证误导检方办案、诬陷咖啡店老板涉案,被检警称为“心机重重”、“满口谎言”。这样的谢依涵,为什么是“无负评”与“可教化”?

至于嘉义马夫杀老板案的凶手武张孝慈,因不满被老板谢男扣薪、以及吴女向他女友家人告密他当马夫,害他差点恋情告吹,趁其醉酒时用USB线勒死2人。一审认定,武张男在监所一直抄佛经忏悔,可见他人*未泯,所以不判他死刑。为什么狂抄佛经,就代表有悔意?

台大宅王砍杀女友案,张彦文当街狠砍女友47刀,最后却只判关21年半,轻判的关键理由,是他已跟死者父母和解,并愿付千万元赔偿金,所以认为他有悔意、可教化。不禁想问,难道杀了人不应该赔钱吗?为何补偿行为也被认为是可教化?

花莲弑母鸳鸯案凶手的判生理由更匪夷所思。凶手蔡京京和男友曾智忠遭蔡母反对,这对情侣档竟逆伦杀害蔡母,事后还栽脏给蔡父。一、二审原判曾男死刑,但更一审时以曾男高中时成绩优良、还被记嘉奖,所以有“教化可能”,逆转判他免死。哇,成绩好就是“可教化”,这个判断标准是什么?

这些不可思议的判生理由,不禁让网友嘲讽:“到底可教化是谁发明的?谁给被害者人权?”、“杀人免死,这在台湾是常识”、“抄佛经,这招赶快记下来,那抄可兰经也行吗?”、“抄抄经就能抵人命超爽的”、“有钱就不用死啦”、“成绩好不用死,那笨蛋杀人怎么办?”;反对废除死刑后援会更直言:“很瞎”、“恐造成有钱就能杀人的观感。”

根据国家发展委员会2016年民调,有近88%的民众不赞成废死,因为废死将使治安恶化,更只有不到5%的人支持废死,显示全台多数民众都不赞成废除死刑。但近年来,法官以“可教化”回避判处死刑的案件愈来愈多,也难怪大众看到判决结果都纷纷怒批。

现今,我们仍未知可教化的判决标准是什么?但当“可教化”已逐渐成为杀人犯的免死符、法官判决的安全牌时,台湾也正在走向曾文钦(汤姆熊割喉杀童案凶嫌)所言的社会现况。

“在台湾,杀一、两个人不会被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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