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市房管局交易大厅内众多市民等候办理业务。记者王锋摄
4月19日,济南出台楼市最新调控政策,二套房认房又认贷。4月20日,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楼市新政推出了实施细则,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以商品住宅网签时间为准,4月20日零时前签订的按原政策执行,4月20日零时后签订的按本细则执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实施细则明确了首套房申请公贷的认定标准:本市户籍缴存职工、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记录,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视为首套房贷款。
目前,济南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变。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公贷最高额度为60万元(平阴、济阳、商河为50万元);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公贷最高额度为30万元(平阴、济阳、商河为25万元)。贷款年限方面,公贷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购买首套商品住宅公贷最低首付比例为30%。在贷款利率上,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