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追捕毒犯酿一死遭判刑 二审逆转改判无罪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4-23 00:02:47  评论(/)

桃园市警局保安大队一名陈姓警察,8年前开车追捕骑乘摩托车的余姓毒犯,余男拒捕逃逸时自撞水泥护栏受伤,后座的黄姓女子则弹飞丧生。桃园地方法院一审时认定陈姓警察未保持安全距离、追捕过程违反比例原则,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处陈员6个月有期徒刑。高等法院21日认为,余男因拒捕不停车而肇事,改判陈员无罪。

判决指出,2009年12月27日下午,45岁的陈姓警察开着载着3名同事巡逻,在停等红灯时,见到一旁余男、黄女双载的摩托车超过停等线,便示意要余男受检,岂料余男突然加速逃逸。陈姓警察随即鸣笛追赶近1公里,之后余男转进产业道路,后座黄女沿路丢出一小包毒品海洛因,还脱下安全帽朝警车丢掷,余男高速蛇行逃逸,在一处弯道撞上路边水泥护栏,两人当场弹飞,黄女伤重当场不治。事后余男指控陈员开车撞他车尾导致他失控,检方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将陈员起诉,陈员则称是余男先撞上水泥护栏后反弹才撞上警车。

全案一审时,桃园地方法院认为追捕嫌犯过程中应注意路况、车况等因素,采取危险最小的追踪方式,但陈员当时在宽约4到6米的产业道路上,与摩托车的距离仅3、4米,未保持安全距离,不符比例原则,认定陈员有过失,因而判他6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18万元,陈员不服提出上诉。

高等法院二审认为,陈员起初因余男交通违规逃逸才开车追逐对方,但黄女沿路丢毒品、扔安全帽的举动,让全案上升到刑事犯罪侦查,陈员追捕并未违反比例原则。此外,余男沿路蛇行阻挡警车超越,陈员追捕过程中多次要求余男停车,也未追撞余男摩托车,认定是余男不停车才肇事,加上两次交通事故鉴定都确认是摩托车先自撞护栏才弹撞警车,因此改判陈姓警察无罪。余男则已因过失致死罪被判刑10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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