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限度条件。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是区别防卫的合法与非法、正当与过当的一个标志。
(6)无过当防卫权。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防卫过当的法律特征
a.在客观上具有防卫过当的行为,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的损害
b.主观过错*。这是犯罪构成的一个法定要求。防卫过当防卫人承担刑事责任的主观基础是有过失或者间接故意(不能是直接故意),正是因为在这种过失或者间接故意支配下造成了侵害人不应出现的重大损害结果才负法律责任
c.防卫过当作为一中特殊的犯罪行为,却没有特定、具体的客体,可能是对他人生命利益造成损害,也可能是对他人的财产造成的损害等等。
防卫过当的认定
a.既要分析不法侵害的手段、缓急、参加人数等,又要分析防卫的地点、手段、后果及主体的体力和心理态度。经过对比系统分析和综合研究,如果认定防卫强度和不法侵害强度基本相当,那正当防卫不过当,而如果防卫强度明显大于不法侵害强度,这种强度又不是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必须的,即是悬殊的或是完全多余的,这就应认定为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