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裁定,收到议员就财政预算案提交的七百多项修正案中,只准许一百八十五项可以提出。当中由社民连梁国雄提交的约五百项修正案,只有二十八项可以提出,梁国雄批评梁君彦的做法是严重侵犯和剥夺议员权力,会寻求法律意见,考虑提出司法覆核。他又说,立法会获选民授权监察政府,批评梁君彦以政府角度作裁决,带头破坏立法会,认为他应该出任政务司司长,而不是立法会主席。
梁国雄和人民力量陈志全提出的修正案,同被指锁屑无聊,但由于陈志全提交的数目较少,但获批准的较多,梁国雄批评不合理,认为批准修正案应只考虑内容,而不是个别议员提交修正案的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