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国是会议第2分组第5次会议24日决议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的法官员额缩减为21人,且未来将由司法院长提名、再由总统任命。对此,有学者表示,最高法院须处理的上诉案件多,若不解决此问题,就先缩减员额,恐无法顾及审判品质,批评此决议是“乱搞”。
据《苹果日报》报道,真理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吴景钦表示,改革最高法院应从落实第一审精致审判着手,现今由于一、二审的判决结果无法使当事人信服,所以上诉案件众多,才需要近百名的终审法官。若要缩减最高法院法官员额的话,就须先限缩上诉第三审的案件,而限缩的前提,即是一、二审要更精致。他表示:“若未先解决此问题,就先缩减最高法院员额,能顾及审判品质吗?根本是乱搞!”
司改国是会议第2分组24日决议,将现行的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总计94名法官,大幅缩减成21人,新制里最高法院法官人数将减为14人、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减为7人,待相关配套修法完成后,司法院须于5年内落实新制,且由总统任命,终审法官均采没有任期,但年纪到了70岁,须停止办案,办理退休或优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