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锦星冀缩短回本期鼓励社区发电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4-26 09:00:27  评论(/)

环境局长黄锦星在本台节目表示,政府与两电签订新一份为期十五年的利润管制协议,将准许回报率由百分之9.99降至百分之8。黄锦星强调,昨日提出电费可减百分之五,是指只考虑下调回报率的情况,但实际上仍要视乎新机组投资、燃料费变化的其他成本。他强调电力供应除了价格外,也要考虑供电稳定以及环保问题,各方都要平衡,而百分之八的回报率,在顾问报告建议范围内,也与澳门和新加坡等邻近地区相近。

黄锦星表示,此次协议首次引入“上网电价”机制,容许私人利用再生能源发电,将电力以较正常高的优惠价格售予两电。他指现在太阳能发电的回报期长达数十年,难以吸引私人发电,期望以电价一倍或更高价格买电,令回本期缩短至十年,吸引社区发电。他相信村屋、私人大厦、学校等场所都适合进行太阳能发电。至于因此额外产生的电价成本,他希望由市场分担,政府暂不计划补贴。

tags:缩短   发电   鼓励   社区   黄锦星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