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审查政府如何监察坊间的慈善筹款活动,指近年慈善机构筹得的款项与日俱增,而很多形式的筹款活动,例如慈善拍卖、舞会、音乐会、晚宴、邮件或广告募捐等,无须申请许可证或牌照。此外,社署现在就卖旗筹款以外的“一般慈善筹款活动”,没有规定筹款开支,审计署发现,在2012至16年获发“公开筹款许可证”的慈善筹款活动,当中的开支占总收入两成二至三成,审计署建议社会福利署,研究为筹款的“行政费用”作定义,并就一般慈善筹款活动设定开支上限。
审计署又发现截至去年九月,有十五份慈善活动的审计报告逾期未交,当中有六份逾期平均三百四十二日,已提交的一千四百多份审计报告中,有六百多份报告迟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