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押的前乐升科技董事长许金龙,上周透过律师递状,希望在总额不变下,调整交保金额,办理交保作业;法院指出,合议庭目前尚未正式裁定。
有媒体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准许金龙的交保条件,将改成新台币3000万元现金交保、2亿3千万元的人保。
许金龙的委任律师陈文禹说,目前正设法补件,若相关资力证明经法院审查认可并做出交保裁定,就会到法院办理手续。
台北地检署在今年1月24日侦结乐升案,起诉许金龙等10人;案件移审到北院,法官谕知许金龙的交保条件为现金新台币6000万元;觅得具有相当资力的人作为具保人,提出2亿元的保证书;每周一、三、五早上8时30分前,要到台北市兰雅派出所报到,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然而,许金龙的羁押期限于4月23日届满,北院近日裁定许金龙自24日起延长羁押2个月,但许上周透过律师递状,声请降低现金保金额。
北院下午发出新闻稿指出,许金龙的辩护人虽有以状纸声请停止羁押,然合议庭尚未正式裁定是否准驳或同意何具保条件停止羁押。关于停止羁押的裁定,应以书面裁定送达或公开审理时口头当庭宣示始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