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抑郁症引发的自杀能否获得赔付一直以来争议比较大,但从目前的司法实践看,抑郁症引发的自杀,正常情况下意外险不予理赔。
按照新《保险法》,寿险产品(具体还是要看一下产品条款)存在“两年之后的自杀赔付责任”这一条款,及如果当事人被认定为严重抑郁症或无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两年之内也可以进行理赔。
当然,想这类精神疾病需要具体分析对待,以抑郁症类自杀者为例,患病程度较深者可以被认为是属于“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的精神病人,但是并不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情况,所以并不能被等同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因此不能在因投保两年内自杀而获得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