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议员庄瑞雄等人指控前领导人马英九担任台北市长时,在猫空缆车案件中涉犯背信与图利罪;台北地检署侦办后,认为马英九犯罪嫌疑不足,今天予以不起诉处分。
此案的告发人为黄适卓、庄瑞雄、刘耀仁及颜圣冠,他们于民国96年7月指控,猫缆自96年7月4日启用至同年月26日的22天中,就故障逾113次,而且猫缆竟在还未验收的状况下就营运载客;兴建猫空缆车也未考虑到台湾湿热气候问题,导致猫缆车厢闷热难耐,且频遭电击,故障连连。
告发人当时告发马英九的内容还有,马英九以新台币716万元委托台湾世曦公司为其PCM专业经营管理顾问公司,竟尚未验收猫缆也尚未付清工程余款,更未与法国POMA公司签订维修保固计划,导致猫缆营运屡屡故障又求助无门。
北检指出,告发人经传唤均未到庭,也未提出马英九或相关公务员有何贪渎不法的积极证据,提供检方调查审认,而且也查无其他积极证据,足以认定马英九涉犯背信或图利罪,马英九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