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行政区内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一)查验当事各方有效证件,核实其身份。
(二)查明事故事实,填写《协议书》事故事实(含)以上部分。
1、“事故时间”一栏,须填写阿拉伯数字,准确到分。
2、“事故地点”一栏,须填写事故发生在某区(县)、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
3、“代码”一栏,A、B分别指事故当事人。
4、“姓名、驾驶证号”一栏,填写前要与驾驶证核对。
5、“电话”一栏,须填写随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