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私自出售房屋 母女对簿公堂要求确权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北京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4-28 10:55:12  评论(/)

原告李女士称,其在2009年2月购买了昌平区天通苑某房屋,基于以后申请经济适用房考虑,便将该房屋登记在母亲曾女士名下,但母亲未经李女士同意便把房屋出售他人,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李女士将自己的母亲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房屋归其所有。

原告李女士诉称:2009年2月14日原告通过中介购买了天通苑某房屋,总价款105.5万元,房屋首付款42.5万通过原告借款和存款支付,剩余63万由原告通过银行贷款支付,因为原告基于为以后申请经适房考虑,将上述房屋登记在被告,也就是原告母亲名下,现因为出售房屋,原被告产生争议。故李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涉案房屋归其所有,并要求被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本案亮点:涉案房屋所有权人是谁?被告是否有权出售房屋?被告为何急于出售房屋并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第三人如何保障自己的购房权利?本案对购房者、售房者以及房屋买卖交易具有十分重要的警示和教育意义,值得关注。

2017年5月4日14:00,在昌平法院第11法庭将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敬请关注。

tags:确权   母女   母亲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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