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长林全今天表示,政府对劳动政策应该要有些主张,主张不是要讨好某族群,而是为了社会的互利互惠的发展。
行政院长林全今天出席“106年五一劳动节全国模范劳工表扬典礼”,致词时作上述表示。
林全表示,如果要改善劳工条件,一定是随着社会进步的改善,3、40年前的劳工条件不可能跟现在一样。林全说,劳资一定是要互惠,在和谐的基础下,尽量让双方成长,经济也发展起来,最后改善劳工条件。
但是不是只依靠劳资协商就能解决,林全却认为不一定。林全说,这里面还有2个问题需要解决,第一个是劳资双方并不对等,特别是台湾企业很多都是没有工会,要怎样让劳资可以在公平对等的情况下协商,是很重要的。
但是否在公平协商后,社会就可以接受,林全认为不是如此。林全举例,如果有劳工很需要赚钱,因此跟资方协商同意要365天天天工作,但这违背了社会照顾劳工的基本价值,所以并不可以。
林全说,劳动基准法的意思是说在基本社会的价值下,让劳工有适当的工作条件,但在基本价值之上,应该要尽量允许劳资协商。未来国家的劳动政策希望在这个前提下,一方面改善劳工条件,也让经济有所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