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小区居民盼望装上电梯
青岛新闻网4月27日讯(记者朱颖)老楼加装电梯有了最新进展!为了鼓励老楼安装电梯的的有效推进,今天下午,市城乡建委和市财政局共同发布《市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于符合加装电梯的四层及以上住宅且符合奖补条件的,给予奖补资金10万元,奖补对象为各区(市)人民政府。另外,加上区财政的10万元补助,老楼加装一部电梯可以获得至少20万元补助。
对预留电梯井加装电梯的,奖补资金减半。每年10月份,区(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牵头部门,对上一年度10-12月及本年度1-9月本区(市)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向市城乡建设委提出奖补申请。
鼓励推动加装电梯出台通知奖补各区市人民政府
为规范和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奖补资金是指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鼓励和支持各区(市)推动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奖补资金。而奖补对象为各区(市)人民政府。奖补期限为2017年至2018年。
如意小区居民盼望装上电梯
青岛新闻网4月27日讯(记者朱颖)老楼加装电梯有了最新进展!为了鼓励老楼安装电梯的的有效推进,今天下午,市城乡建委和市财政局共同发布《市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于符合加装电梯的四层及以上住宅且符合奖补条件的,给予奖补资金10万元,奖补对象为各区(市)人民政府。另外,加上区财政的10万元补助,老楼加装一部电梯可以获得至少20万元补助。
对预留电梯井加装电梯的,奖补资金减半。每年10月份,区(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牵头部门,对上一年度10-12月及本年度1-9月本区(市)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向市城乡建设委提出奖补申请。
鼓励推动加装电梯出台通知奖补各区市人民政府
为规范和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奖补资金是指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鼓励和支持各区(市)推动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奖补资金。而奖补对象为各区(市)人民政府。奖补期限为2017年至2018年。
《市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疑问解答
我市为什么要制订《市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我市制订《市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是去年12月出台的《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6〕145号)的要求。青政办字〔2016〕145号文件规定财政补助资金部分,由相关区(市)政府落实,实施财政补助的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市级财政对区(市)进行奖补,奖补办法另行制定。
《市级奖补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奖补资金的申报、分配及管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附则等。
《市级奖补办法》中的奖补资金的概念是什么?
《市级奖补办法》中的奖补资金是指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鼓励和支持各区(市)推动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奖补资金。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6〕145号)和《市级奖补办法》的规定,各区(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牵头部门和财政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区(市)的财政补助政策。
得到财政奖补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是否改变原有建筑、加装电梯后新增构筑物和设备的产权关系、维护保养权责关系?
不改变。
能否用一个简明的流程图说明市级奖补资金的申请和拨付程序?
1.区(市)牵头部门提交申请:区(市)牵头部门按规定向青岛市城乡建设委提交申请材料
2.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审核: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审核区(市)牵头部门的申请材料,确认市级财政奖补资金分配方案
3.青岛市财政局下达转移支付资金:青岛市财政局根据市城乡建设委审核确认的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审核编入下一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及时下达转移支付资金给区(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