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高级入境事务主任,不满政府拒绝承认他与外籍男友在新西兰注册的婚姻,令他不能享有已婚福利,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法院裁定有关公务员福利的申请胜诉,但驳回有关合并报税福利的申请。判词指,申请人在外国法律制度下合法结婚,同*配偶享有福利是合法,不认为给予福利会间接承认同*婚姻合法化,也不觉得会破坏香港婚姻制度或影响传统家庭观念。而裁决与公务员事务局的配偶福利有关,要预留充足时间,让局方考虑修订安排,因此裁定在九月一日生效。
至于合并报税福利问题,判词指,申请人提出司法覆核的财政年度,无论个人报税或合并报税,所缴交的税款都一样,不涉及是否公平权利问题,因此驳回申请;又指同*婚姻合法化,应由立法机构从社会政策方向决定,不应由法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