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写才女作家姓名? 卫福部:此案不用隐去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5-03 21:49:07  评论(/)

女作家之死引发热议,她的双亲更发声明指她是遭补教名师诱*才轻生。媒体报道最先都直接写出受害人本名和书名,但之后卫福部和台南社会局以《*侵害犯罪防治法》为由,要求社会和媒体自制,为顾及受害者隐私,须隐去受害人姓名,自此报道才均未揭露女作家姓名。

据了解,女作家之死经媒体大幅报道后,台南社会局曾表示,若出版社、媒体等涉及揭露受害者个资,将研议开罚。之后卫生福利部更被质疑向台南市社会局施压处理此案,且涉干预新闻报道。

据《苹果日报》报道,卫福部保护服务司司长张秀鸳表示,依《*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条规定,被害人死亡,若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权衡社会公益,认为有报道或揭露必要者,即能揭露被害者个资。

张秀鸳说,此案为社会瞩目案件,对维护治安、安定人心与澄清视听等有益,故其实毋须隐去被害人姓名。

张秀鸳补充,该如何判定是否能揭露*侵害受害者姓名,其实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都可认定,譬如电视、网络媒体是经由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平面媒体则依所在地观传局等。若担心报道后将挨罚,也能在报道前先询问主管机关。

※【 NOWnews 今日新闻 】 提醒您:

自杀不能解决问题,勇敢求救并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透过守门123步骤-1

问2应3转介,你我都可以成为自杀防治守门人。

※ 安心专线:0800-788-995(0800-请帮帮-救救我)

※ 张老师专线:1980

※ 生命线专线:1995

tags:此案   才女   姓名   不用   作家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