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乱的社会什么人都有,正所谓不同思想的人就有着不同的行为做法,甚至做会令人想象的事。近日,一男扮女装招**牟利,男子扮女卖*,看来这名男子为了钱可以有失自己的脸颜,卖*一事都做了。

钱固然重要,但是为了钱不惜出卖自己,真的值得吗?男扮女装招**牟利,一男人竟做这么鄙贱的行为,就不怕人耻笑吗?男扮女装招**牟利,这已严重触犯法律,该男子将等待着法律严厉处罚。

从去年1月起,不满20岁的刘某就因此尝到了甜头,于是,他将这样的诈骗方法“传授”给几个一起玩的老乡,就这样,4个小伙子一共得手两万余元。
去年10月10日,慈溪市公安机关接到举报,称有一伙小年轻在利用微信进行诈骗。经过侦查,一周后,涉案的刘某等4名男子先后在贵州、慈溪落网。
令警方吃惊的是,在接到通知后,56个原本觉得事情不光彩并未及时报案的受害者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
经查,在2016年1月至10月16日期间,刘某使用靓丽女子的微信头像,通过微信添加附近的男*,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情服务信息,在与男*被害人聊天时提供*情服务为诱饵,要求对方支付**娼订金、押金、开房费等名义,先后骗取20多名被害人钱款。之后,刘某还教会了要好老乡徐某、夏某、龚某,后这三人也采用上述诈骗方法进行诈骗。
日前,刘某的案件已审结。慈溪法院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又将诈骗方法传授给他人,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
最终,刘某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因传授犯罪方法罪,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退赔给各被害人。另3人则另案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