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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山里捡到一只死亡的狝猴,又或者捡到穿山甲,甚至还有捡到水鹿,很多人会抱着侥幸心态,扛下山换钱去。然而,此时已经有一对冰冷的手铐在等着。5月4日,记者从江西多地法院了解到,江西各地深山里生活着多种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抚州、上饶、新余等地多名村民因为捡到这些动物尸体打算去换钱,而被判刑。
那么,为什么这些已经死亡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不能捡呢?
两村民捡到一只狝猴尸体惹事
今年3月,抚州市金溪县法院对当地村民方某、易某捡到狝猴一案作出刑事判决,引发当地村民关注。在村民们看来,狝猴已经死亡,而且也不是方某、易某二人杀死的,怎么会被判刑呢?记者注意到,判决书认定,2016年9月18日,资溪县农民方某猎杀到一头百余斤野猪,便打电话叫家住几十公里之外的妹夫易某,骑三轮摩托车来帮忙运送。在等待易某的过程中,方某在山上发现附近竟有只猴子被铁夹子夹住,但并没有死亡。
方某供认,当时他在想,这是别人下套装到的,虽然当时并没有想据为己有,但也没有将猴子放生。而妹夫易某赶到后,两人抬野猪下山,在路经被铁夹夹住的猴子位置时,看见猴子已经死了。这个时候,方某便把猴子装进蛇皮袋带下了山。
经鉴定,方某捡到的猴子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狝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