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曾任保一总队维安特勤副队长的移民署连江县专勤队队长欧阳国麟,因包庇一名陆籍张姓女子来台假结婚真卖*,还要张女当他的小三,事情被揭发后,欧阳国麟虽称双方是婚外情,非放水入境的对价关系,还坚称吸收张女是作为线民之用,但不被法官采信,最高法院依收受不正利益罪判刑2年6个月、褫夺公权3年定谳。
根据法院判决指出,因张女母亲获得我方身份证,在马祖南竿经营卡拉OK,张女2010年到马祖探亲时曾在母亲店里帮忙,因此认识欧阳国麟与一名简姓男子,2012年8月,张女与简男假结婚并申请来台。
欧阳国麟刚好受理此案并到简男家中查访,张女得知后打电话给欧阳国麟,希望他能放水,欧阳国麟却趁机要求张女当他的小老婆,张女同意后获得申请核准,同年10月26日2人在台北市某旅馆发生关系。
全案一审时,欧阳国麟被判2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3年,另依不违背职务行贿、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合并判处张女5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5万元,褫夺公权1年;二审时法官驳回欧阳国麟的上诉,但准许张女缓刑2年,最高院今维持二审判决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