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毅强:当代艺术是一种前卫精神 [推荐]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新知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5-09 10:06:57  评论(/)

当代艺术在今天是个热门但却棘手的话题。热门是因为它新鲜、直指当下;棘手是因为它太新鲜了,五花八门,千奇百怪,以至于我们还来不及进行系统地反思。

当代艺术虽然在形态上复杂多变,但其背后,却有着一以贯之的不变因素,这个因素指的就是其精神指向。也就是说,当代艺术,在根本上指的是一种前卫精神和先锋态度。它始终保持质疑和批判精神,永远面对最当下的精神状态和生存体验,并作出反应。

首次,艺术从来没有一个固定定义和形态。它可以是岩洞里的带有巫术*质的壁画,为宗教和服务用的雕塑、绘画和建筑;它还可以是各种宗教祭祀用品和器具,在艺术取得自主地位以后,它呈现为更多追求形式美感和审美意境的艺术品。

而经历后现代思潮洗礼之后的当代艺术,在形式上更加不拘一格,除了传统的绘画、雕塑和建筑,行为、现成品、装置、录像、摄影等统统可以成为当代艺术的表达媒介,好像变得什么都可以,人人都是艺术家。但是,在这各种各样的媒介和形式之下,其实有一个内在的因素被忽略掉了,那就是当代艺术的精神指向,它内在的思想和观念。无论什么样的表达媒介和方式,都离不开背后的思想观念的统摄。而正是这个思想和观念的深度,以及呈现这个思想的技巧和智慧,才决定了一件当代艺术品的价值高低。所以,当代艺术并非什么都可以,更不是人人都是艺术家。

艺术家是在观念的指导下,来采用合适的媒介来创作,哪种适合便采用哪种,这一点完全不同于以前的现代主义艺术,现代艺术虽然也有观念和思想,但艺术家更多地是在一种媒介之内穷尽其所有的属*和潜能,以至于会把其形式上的独特表达作为最后的美学标准。

对当代艺术有一个很大的误解,并且很能唬住大众,即认为当代艺术基本就是一堆垃圾。得承认,今天的当代艺术面貌千奇百怪,很多以夺人眼球为目的,让人摸不着头脑,而且它还经常被资本所绑架,沦为没有任何精神价值的美学符号,甚至是洗钱的工具,所以,批评当代艺术很多情况下就是各种花式骗人并不为过,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当代艺术纵使有

99%的不如意、让人恶心、不得人心,不讨人喜欢,也不能就此否定那1%的优秀作品存在,从而整个否定掉当代艺术,因为正是这1%,便足以奠定当代艺术的价值。

那么,当代艺术的价值是如何体现出来的?这涉及到艺术史的问题,艺术之所以能不断地推陈出新,得感谢那些对时代异常敏感的前卫艺术家(每个时代的当代艺术家),他们走在时代的前沿,不断的拓展艺术的边界,而这个群体是非常少的,他们是站在金字塔尖的人,比如马奈,他就扔掉了老大师门看重的陈旧艺术传统(高雅历史题材、透视深度空间等等),从而开启了现代艺术的伟大时代。

再比如杜尚,第一次把一个单独的现成品作为了艺术品,并以此来发问:什么才是艺术?他将艺术置于一个伟大的批判传统中来考察,把艺术中所蕴含的观念看的比艺术技巧更为重要,并以此开启了艺术与政治、生活重新联结的征程。如果没有他的这一

戏耍

,我们将很难理解

20世纪下半叶以来,蓬勃发展的当代艺术。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马奈、莫奈、马蒂斯、毕加索还是杜尚,他们在一开始都毫无例外的遭受非议,他们的作品在当时所获得评价正如今天的当代艺术,被诋毁踩踏得一塌糊涂,但艺术史不会忘记它们,这就是前卫艺术的价值。

这不是说,当代艺术就一定比传统艺术高级,但当代艺术无疑是最适合当下的艺术。每个时代的前卫艺术家,都会根据当时他所处的情境来进行创作和表达,所以,他的作品一定是当下各种历史、政治和现实交汇碰撞的结果,最能表征这个时代,所以,这些作品就一定是最适合当下的,在这一刻度上进行衡量,当代艺术相比传统艺术的独特价值就凸显出来了。换句话说,从绝对的宏观角度来看,艺术没有进化论,但从微观来看,当代艺术一定是每个当下最有价值的。

可见,当代艺术有优劣,但是,当代艺术绝不可能是一场骗术,更不可能是某个大国的一个阴谋。

当代艺术在今天是一个需要极大智识和文化的领域,它要求艺术家们有一颗聪明勇敢而具有批判精神的大脑,永远对时代最重要的政治、思想、历史和文化问题保持敏感和关切。对观众来说,同样如此,观众也需要对当代文化思想和政治历史保持敏感,同时还需要知晓基本的艺术史,否则,将无法进入当代艺术作品所探讨的精神议题之中,这一点与欣赏古典唯美的传统艺术那种一看即懂、凝神冥想的状态完全不同。

这也说明,不能因为看不懂,就否认整个当代艺术,因为理解的门槛提高了。它不可能成为一个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对象,一旦大家都接受并喜欢上了,它就不前卫了,它就会逃离,走向一个更加前沿的领域。

只要还有人类,当代艺术就不可能没落,因为当代艺术最核心的前卫精神和先锋态度永存。

来源:艺术中国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