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将修法 补教名师须以真名宣传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5-09 18:01:35  评论(/)

教育部今天(9日)邀集各县市政府会商短期补习班不适任人员防范及管理强化作为,有关各界关注补习班应实施“实名制”的议题,教育部终身教育司长黄月丽表示,未来将透过修正“补习及进修教育法”,纳入“实名制”,据以要求补习班在对外招生及广告时,必须以老师的真实姓名进行宣传,如果老师有别名,则建议以括号加注。

黄月丽指出,在“补习及进修教育法”尚未修正前,地方政府将以行政督导要求补习班,将教职员工名册揭露在班内明显处。另外,教育部已责成地方政府在2周内,透过“全国不适任教育人员通报及查询系统”,清查所辖补习班人员是否有经学校*别平等教育委员会调查确认有*侵害行为,以防范各级学校不适任教育人员前往补习班担任负责人或教职员工;同时,规划在系统中,建置短期补习班不适任人员专区,以利地方政府查询负责人及拟聘教职员工有无不适任情形。

黄月丽表示,未来也将透过修法,课予短期补习班通报责任,且明定罚则,并督导建立短期补习班*骚扰申诉及*侵害防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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