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行动通讯普及率持续维持高档,而各类消费争议则是逐年下降中。根据消保处统计,去(105)年接获的电信行动通讯消费争议案仅2,271件,较102年大减42%,其中“费用争议”减少幅度最多达60.64%,而“故障与维修”居次,也减少有60.16%。
从近几年,各县市政府受理消费者申诉电信行动通讯纠纷案件数来看,102年有3,931件,随后便逐年递减,包括103年3,254件、104年2,632件、105年2,271件。而去年接获的争议原因类型前三名,以“通讯品质”的711件最多,占31.30%,其次是“绑约退款”379件,占16.68%,以及“故障与维修”292件,占12.85%。
事实上,有关“通讯品质”争议,从102年起就是申诉件数最多的类型,即使去年已下降534件,但依旧被不少消费者诟病。消保处表示,行动通讯的品质会受到基地台设置、室内隔间等因素影响。为避免日后通讯品质不佳,造成解约衍生的纠纷,消费者可善用各电信业者皆有的“7日试用期间”服务。
消保处建议,民众选定偏好的电信业者后,先于试用期间在住家、办公场所等经常出入处,测试通讯及上网品质,觉得品质可以接受,再确定与电信业者签约租用该门号通讯服务,就能减少日后产生“通讯品质”的相关争议。
另外,在各大电信业者被投消费者投诉的案件数,以中华电信的750件最多,其余像是台湾大哥大676件、远传电信555件、亚太电信394件、台湾之星292件。不过,消保处认为,中华电信的申诉案件最多,主要是因用户量多,若以比例来看反而相对较少,仅占用户数比例的百万分之70。反而是亚太电信申诉案件少,但因用户数也低,占用户数比例达百万分之231,为所有业者中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