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内湖女童小灯泡当街遭凶嫌王景玉残忍砍杀,但士林地院今(12)日一审宣判,王嫌被判处无期徒刑,引发哗然。儿童权利促进会理事长王薇君受访时表示“气死了”,并指出这样的判决会让很多人感到灰心。
2011年11月,2岁男童王昊遭虐死,刘姓凶嫌在2013年被最高法院以“良心尚未泯灭”为由,判刑30年定谳,当时男童的姑姑王薇君当庭哭喊“不接受”。而与小灯泡母亲王婉谕同为司法改革国是会议委员的她,真对这样的判决直呼“气死了”,一个可能再犯的杀人犯被判无期徒刑,而台湾的无期徒刑并非真的“无期”,若王嫌假释后又伤人,试问谁要当那个倒霉的人?
王薇君表示,近来包括“台大宅王”张彦文杀女友案、北投文化国小女童割喉案等重大刑案,凶嫌都是被判无期徒刑,而她虽然也知道王嫌可能也会被判无期徒刑,但对这样的判决还是相当气愤。王薇君指出,现在的法律人不断提倡加害人也要人权,她也反问“我们这些安分守己的人的人权呢?”
王薇君提到,小灯泡案发生后,不少父母都跟她说感到很恐惧,现在这样的判决一出,相信让很多人都对司法感到心灰意冷,让人质疑,如果哪天自己被侵犯了,还能相信我们的司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