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骗巨额保费 杀人烧车佯装已死被识破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中国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5-17 16:50:38  评论(/)

一位老师到吉林省洮南市看朋友,朋友十分“热情”,在当地最好的火锅店请吃饭,又在一家宾馆订了个总统套间让老师休息……然而出人意料的是,这竟是个惊天的“阴谋”……

2017年4月7日,吉林省洮南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杀人焚尸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抓捕归案。

车辆深夜着火 有人蹊跷死亡

“在洮南市大通乡三家村新立屯西侧,有一辆银灰*夏利轿车正在燃烧。”4月7日0时38分,洮南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指派交通管理大队洮府中队、消防大队处警。

洮府中队民警及消防官兵赶到现场后,发现车内有一人已死亡,不像正常的交通事故,于是刑侦大队、辖区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做进一步勘查。

“我们发现死者头部顶着副驾驶车门,脚放在主驾驶座位前,身体呈俯卧状态。并在现场对面西侧的37米处发现一个油壶,该油壶有很浓的汽油味。” 办案民警说,通过对现场的详细勘察,初步断定该车辆起火原因是人为纵火,车内的人可能是他杀。

失踪的两个人 到底谁是死者

案发后,洮南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确定“以车找人,以人寻线”的方式开展工作。

经过民警调查,查明夏利车主为洮南市团结街的李某某,目前李某某已经离婚,与一侯姓女子同居,暂住地址不详。李某某家属称,其在案发前一天晚上曾说要找一名姓陈的老师吃饭,之后与家人失去联系。

民警同时调取了案发前一天晚李某某在洮南市某饭店内与一名男子吃饭的视频,民警推断与李某某一起的男子应是“陈老师”。随后沿线追踪,发现饭后李某某搀扶着“陈老师”离开饭店后,又驾车前往洮南市某洗浴中心,之后二人离开洮南市,驾车驶向大通乡方向,此后再未发现其任何轨迹。

车中的死者到底是谁?办案民警带着这个疑问继续侦查。

通过技术手段侦查,民警发现一条线索,在案发前李某某曾拨打过四个手机号码,民警对这些号码一一进行核实,发现其中一个号码为洮南市某快餐店电话,经进一步询问得知,李某某曾在案发前一天定过餐,而送餐地址为洮南市老一中家属楼。据送餐人员回忆,居住在此地为一男一女,经过辨认该男子就是李某某。民警来到李某某的暂住地,发现房门已锁无人应答,民警联系到房主,了解到李某某此前租住此房,在案发前一天退房搬走。房主反映,与李某某一起的女子叫侯某某,曾在洮南某洗浴打工,于近期主动辞职,民警联系侯某某发现手机已关机。

民警发现侯某某的手机号在案发前一天多次与一个号码通话,由手机号码民警查出一个微信号,民警确定了此号码户主是陈某某,正是与李某某一同吃饭的老师。

为骗取巨额保险金 费尽心思杀人焚尸

如今两人一车的情况都已查清,民警又调取了陈某某的通信记录,发现陈某某的手机卡在案发后出现在李某某的手机上,还发送过一条“我要出门几天”的短信,且通信对象为陈某某的妻子,情况十分可疑。

“死者可能是陈某某,而李某某则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表示,此时李某某极有可能与侯某某在一起,于是查找侯某某成为民警的主要任务,很快,当天晚上21时,民警将侯某某找到,并根据侯某某供述,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

李某某到案后,如实的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原来,李某某早在三月份购买了几份保险,鬼迷心窍的他一直思索着怎样才能获取近一百万的巨额保险费,一开始他想自杀,但一直没有实施。自从和陈某某相识后,他有了主意,事发当天,陈某某和李某某相约在洮南见面,李某某花60多元买了瓶红酒,在家里往酒中掺了一些安眠药,两人便到火锅店吃饭,喝了红酒后,昏迷的陈某某被李某某扶出了火锅店,李某某并在洮南市某宾馆还专门订了一个总统套间,两个人“休息”了一段时间后,才将陈某某拉到郊外并掐死于车中,随后点燃汽车焚尸,伪造交通事故现场,试图用陈某某顶替自己死亡,从而骗取巨额保险金。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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