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环评制度被批旷日废时,企业界甚至指环评拖垮台湾,连行政院长林全都表示,环评制度应该要检讨。环保署长李应元今天(17日)宣示,将强化环评筛选功能与审查效率,未来环评审查将以不超过1年为目标,“行就行、不行就不行”,企业跟环评不用再无止尽纠缠。
行政院长林全上任时就点名环评制度应该检讨,他表示,“如果一个投资计划环评搞很久,企业就不敢来”,环评应“明确、有效率”。新政府上任即将满周年之际,又有部分企业跳出来抨击环评制度旷日废时,为回应工商界,环保署长李应元17日召开记者会表示,环保署将于6月提出“环评法”修正草案,将修正环评制度,未来要发挥实质筛选功能,并提升审查效率。
李应元指出,以往环评初审最多有到10次之多,光是初审就长达2年之久,为了提高审查效率,未来控制专案小组的审查最多不超过3次,目标是最多1年内要做成环评结论,李应元:‘(原音)如果说专案审查1次,我们强调最慢6个月一定完成准驳,如果是2次的,我们就在9个月内审结,如果需要到3次专案小组会议,就是1年一定准驳,“要死要活”都在这个期限内做一个决定,这是我们回应工商界一直说我们没有效率。’
环保署副署长詹顺贵进一步指出,过去有些环评案审查过于冗长,是因为开发单位补件的时间拖太久,未来开发单位申请展延补件期限,以1次1个月为限,未能依限期补正者,或补正资料未符合规定,或是不具备展延理由者,专案小组都将予以驳回;逾期补正资料者,则函请目的事业主管机关驳回开发行为许可的申请,他表示,如此将可避免过去“无限期也不限次数的展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