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卫生局分别于106年5月6日及8日接获台中市政府卫生局通知,该辖力勤农产公司疑似贩售逾期冷冻鸡腿、冷冻猪肠、去骨猪肉…等产品,台南市政府卫生局于接获通知当日(6日及8日)即刻前往力勤公司下游业者“上论食品有限公司”、“巨通商行”及“成龙号”查察,并未发现前开逾期食品,但查获成龙号大肠头70公斤,已逾有效日期,责令业者退货回源头供应商,业者已于5月9日完成退货。
倘逾期食品涉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贩卖、输入、输出、做为赠品或公开陈列,即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项第8款规定,依同法第52条应予没入销毁;并依同法44条规定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之全部或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之登录;经废止登录者,一年内不得再申请重新登录。
卫生局陈怡 局长呼吁食品业者于进货验收时须落实食品标示的管理,避免购入逾有效日期或标示不明之食品。消费者若有任何食品安全卫生问题,欢迎洽询卫生局免费服务专线0800-2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