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法院设立执转破合议庭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新华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5-19 08:33:43  评论(/)

新华社深圳4月7日电(记者孙飞、王丰)记者从6日召开的2016年度深圳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初,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跨立案、破产和执行三个机构组成的“执转破”合议庭,专职负责审查“执转破”案件。为打破“立案难、审查慢”等壁垒进行先试。

所谓“执转破”制度,是指执行法院发现被执行企业法人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条件,经有关当事人同意后及时将企业移送破产程序,通过破产来化解相关矛盾纠纷。

深圳市中院公司清算和破产庭副庭长岳燕妮告诉记者,“执转破”难在一个“转”字,也就是衔接:一个是规章制度的衔接,一个是流程管理方面的衔接。

为此,今年初,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跨立案、破产和执行三个机构组成的“执转破”合议庭。该合议庭负责对深圳全市法院执行案件进行摸底,确定符合移送破产程序的案件标准,并确立有关执行转破产常态化运行的相关制度。

在实际工作中,深圳市中院“执转破”团队一方面按照“执转破”的繁简分流标准指导基层法院开展执行案件的筛选和导入,另一方面负责相关案件进入破产程序后的立案受理和审判工作,贯穿“执转破”程序始终,保证衔接的高效、有序。

通过摸底调查,“执转破”团队将把首批涉及7672件执行案件的36个被执行人移送破产立案审查。未来的2个月内,这些被执行人或将陆续进入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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