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呆老人贱卖房子,家属以民事能力不足为由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交易无效退回房子,买房人想“低价”抄底的愿望也就落空了。对于想要违约金的要求,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的合同已经因为显失公平被依法撤销,因此不存在违约责任的追究问题。
痴呆老人贱卖房子
老李今年81岁,居住在福利院里,已经卧床不起好几个月。由于患有老年痴呆症,老李记忆力衰退,但关于自家房子的事,他始终念念不忘。
老李的房子位于长沙市中心,有八十多个平方,是他早年花13万多买下的,后来升值到近60万,却在2012年被他以29万的低价卖出。2013年6月,老李的儿子李俊(化名)得知此事,请假从上海回到长沙家中。老李当时仍住在自家房子里,然而房产证却已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