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国是会议第5分组第6次会议今(18)日做出决议,通过通*除罪化,废止《刑法》第239条,若因故无法立即废止,应即刻删除《刑事诉讼法》239条但书之规定,回归《刑事诉讼法》告诉不可分原则之适用。有法官赞同,认为此举符合世界潮流,并能终结部分因通*衍生出的征信社搜证乱象等。
司改第5分组第6次会议决议废止刑法第239条,据《中央社》报道,一名不愿具名的资深法官认为,通*罪中可撤回对配偶的告诉,却不能撤回对相*者的告诉,异于告诉乃论规定,无法真正制裁背叛婚姻的人。
另外,也有法官认为,若通*除罪化,将能符合世界潮流,也可终止部分因通*衍生出的征信社搜证乱象,因为通*与强制*交的定义不同,在举证方面也会面临不同困难,过去曾有征信社为搜集通*的证据,而在搜证过程中,游走于法规灰*地带,所以当通*除罪化后,有助于终结类似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