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消息,林奕含自杀事件引人深思,台湾或将废除通*罪。半个月前,台湾女作家林奕含在家中上吊自杀的事件引起了一阵不小的轰动,在两岸三地网友们广泛讨论此事时,台湾司法机关也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最近,台湾司改议事机构5月18日召开会议,商讨废止通*罪事宜。
通*罪是什么罪呢?中国古代历代法律都把通*行为规定为犯罪,那时通*又称为“和*”。最早关于通*罪的说法见于《尚书》:“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对通*者处以宫刑,那是生不如死的惩罚。
清朝的法律沿袭明朝和元朝的法律,允许私刑,允许捉*,并可当场杀死通*男女。直到1936年1月1日颁布的《刑法》中才在“通*”上出现了对等的处罚:“有配偶而与人通*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与其相*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