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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讯因为租房费、工资等问题与张某等发生纠纷,患有肺癌的男子李某认为自己被欺负了,于是在保温瓶里装入汽油伺机报复。今年1月2日在领取租金时,李某趁张某小舅子倪某不注意,将汽油泼到倪某和在场的刘某身上,然后拿出打火机欲点火,最终因倪某和刘某跑离现场没有得逞。近日,被控涉嫌故意杀人罪的李某在通州法院受审,在庭上他表示认罪。
现年51岁的李某是通州区一名地地道道的农民。
通州检察院指控,2017年1月2日18时许,李某在家务乡一苗圃北侧院子内,因索要债务问题与倪某发生纠纷,李某把事先准备好的一保温瓶汽油泼向倪某、刘某,并用打火机意图点燃并烧死对方,因倪某、刘某跑离未得逞。检方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某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为犯罪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