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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因为水沟用地与邻居产生纠纷,引发争吵,将邻居打伤。近日,经福建省尤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詹某勤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6月17日,51岁的詹某勤和邻居詹某兴因为各自房子中间的水沟界限存在土地纠纷发生争吵。次日凌晨2时许,詹某勤拿着斧头去撬邻居詹某兴刚铺在水沟的水泥模板。
詹某兴的父亲詹某柳和妻子叶某某闻声前来制止。见詹某勤不停止,詹某柳就用钢筋朝詹某勤大腿敲了一下,然后就扔了钢筋。詹某勤随即冲上去抱住詹某柳,双方一起摔倒在地上,从走廊翻滚到院子,詹某柳被詹某勤抱着滚到院子下面的化粪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