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转错钱男子拒归还 将其告上法庭 [热事件]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股城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5-23 17:39:34  评论(/)

潘女士使用手机网上银行时输错账号,误给他人转账近两万元,而获得这笔“意外之财”的曹先生却拒绝归还该钱款,从而引发一场不当得利纠纷。近日,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潘女士诉曹先生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曹先生被依法判决返还潘女士19620元。

大观女子转错钱男子拒还

家住融水县的潘女士从事油漆生意,平时跟不少外地客户打交道,偶尔会使用网银、手机软件等服务工具与客户进行交易。2016年7月的一天,因业务需要,潘女士欲使用手机网上银行向广东一家油漆公司支付货款。汇款完成后,她却总感觉哪里不对劲。于是,潘女士再次查看了交易记录,发现自己竟疏忽大意弄错了客户的账号,误将19620元的货款转到了另一个人的账户里。

错误发生后,潘女士十分焦急,但冷静过后她仔细一查,发现原来转错款的账号户主是与其曾有过生意往来的木材老板曹先生,自己手机里还存有他的账号信息及联系方式。潘女士赶忙与银行核实情况并跟曹先生取得了联系,要求曹先生返还该笔汇款,但曹先生以其账户被查封为由,迟迟没有返还。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潘女士于2016年7月19日将曹先生诉至融水法院。

大观女子转错钱男子拒还

法庭上,潘女士向法官提供了2016年7月10日自己通过某网上银行进行转账业务的客户回执一份,以证明自己误将19620元存入了曹先生银行账户中的事实。

曹先生则辩称,他确实是收到了这笔钱,但自己并未使用,因为这笔钱刚好打到了他被法院查封的一个账户上,目前账户没有解封,无法将钱取出,所以自己没有多余的钱退还给潘女士。然而,曹先生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实自己的说法。

融水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潘女士误将19620元转到曹先生的账户上,曹先生也在庭审中承认收到了该笔转账,曹先生因此获益,从而造成潘女士的损失。虽然两人之前有过生意往来,但双方在庭审中均承认该笔款项系误转,所以曹先生获得该利益欠缺正当*、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已构成不当得利,遂依法作出本文开头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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