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令麟声请暂解除限制出境 遭高院驳回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5-23 23:27:26  评论(/)

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因掏空力霸、东森集团遭判3年10个月,假释出狱后交付保护管束中,又传曾在狱中行贿监所官员,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中,2015年11月被裁定限制出境、出海,王令麟日前想用与韩国现代集团的总裁协商为由,声请暂解除限制出境,北院认为他有逃亡可能,日前驳回请求,王令麟提抗告,高等法院今(23)日仍驳回,全案确定。

王令麟因狱政案而被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每周一上午回派出所报到,并不得接触、骚扰、恐吓同案被告、证人与配偶和亲人。

王令麟5月初向北院声请21日至24日4天暂时解除限制出境禁令,他计划以东森公司创办人身份,到韩国与“现代购物”协商谈判,洽谈合作模式与投资的条件,且对方多次邀他赴韩协商,也提出邀请函为证,主张有暂时出境必要。他还强调家中有年长母亲需要照顾,绝对不会逃亡,因为离开的话,台湾母亲根本活不下去,一定会返台并遵期到庭,愿意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并责付由辩护律师谢协昌陪同出国。

但北院认为狱政案被告多达23人,犯罪事实涵盖7大项,须传唤讯66人次的证人,目前仅讯完5人,而王令麟的涉案情节重大,故有限制出境与住居的必要,不宜任其出境,以确保审理程序顺利完成,最后裁定不准出境。

王令麟不服提出抗告,高院裁定指出,北院理由已有明确事实认定他不准出境,何况王令麟也已非东森公司的代表人,无须亲自出席,即使有洽商的必要,也可借由电子邮件、传真、视讯、电话等现方式先行洽谈,没有亲赴他国的必要,认定一审的判断正确,裁定驳回他的抗告。全案不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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