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无*器官妻结婚又离婚 [推荐]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新知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5-25 14:34:56  评论(/)

据@北京海淀法院女子诉称,其结婚后发现丈夫没有男*特征,无男*器官。追问之下丈夫告知其曾被诊断为两*畸形,后将身份信息变更为男*。现女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因婚后发现丈夫没有男*特征,妻子张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日前海淀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张女士诉称,2017年3月7日与刘先生登记结婚,婚前了解不深。婚后,发现丈夫刘先生没有男*特征,无男***官。在其追问下,刘先生承认在*别、染*体、生育能力等方面对张女士进行了欺骗,之前的身份信息也一直都是女*。2016年7月被确诊为两*畸形,2016年12月京公安分局将其身份信息变更为男*。

张女士认为,虽然刘先生身份信息变更为男*,但身体特征皆为女*,无法进行正常的夫妻生活,更不可能生育。故要求法院确认双方婚姻登记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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