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竟是秘鲁币  团伙诈骗终判刑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新知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5-26 13:59:06  评论(/)

现如今诈骗手段多种多样,有些犯罪分子的行骗方法其实并不高明,其诈骗手段就是利用市民“贪小便宜”的心理,一步一步将市民骗入圈套。近日,东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某伙同伍某、唐林某、唐树某、邓辉某、邓玉某(均已判刑)在东安县多个乡镇以急需低价转卖秘鲁币冒充的“股票”套取现金为由,合伙诈骗王某某、乔某某、徐某某共计人民币49000元。在合伙诈骗藤某某时,被公安机关查获,伍某、唐林某、唐树某当场被抓获。案发后,2016年9月19日,被告人张某某在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北路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被告人张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市民朋友要注意自我保护,不管诈骗分子使用什么样的甜言蜜语,都不要轻易相信天上会掉“馅饼”。遇到陌生人搭讪要保持清醒头脑,遇到可疑的人或事要冷静分析,不轻信,不盲动,以免财物损失。如遇类似诈骗嫌疑的情况,要及时拨打“110”或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tags:团伙   秘鲁   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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