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梁振英在基本法实施二十周年座谈会上说,香港的高度自治权,是中央的额外授权,所以中央保留对行政长官当选人的任命权,是在起草基本法的过程中,因应香港的实际情况而作出制度设计。梁振英又说,在基本法下,香港实行不同于内地的制度,但香港完全可以在符合基本法、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则下,通过制度和机制创新,让香港和内地能够达成跨地区、跨制度的合作。他又说,香港未来会与内地城市,研究在制度和机制上创新,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和讯息流等生产和生活要素的流通。他强调,香港会继续按照基本法规定,以及“国家所需、香港所长”的方针,用好一国两制的双重优势。